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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住嘚南昌嗰經歷係話意大利傳教士、學者利瑪竇到公元1595年6月-1598年6月嗰箇段時間裡頭住嘚南昌嗰經過歷程。居昌嗰期間,佢通過兵部侍郎石星嗰好友王繼樓醫生,結識到許時間江西嗰社會名流,像建安王朱多㸅、樂安王朱多焿、江西巡撫陸萬垓、南昌知府王佐、文學家李日華、理學家章潢箇滴子南昌嗰上流人物。佢也短得機會就刊發關於西方宗教知識嗰書冊,末後佢都拕邀請到江西第一學府——白鹿洞書院進行講學活動,做起中國嗰第三間教堂——「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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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佢係拕用做區別個人嗰獨立性、家族歸屬性,箇類有排他差異性質嗰一種特別語言。佢係一隻人嗰個人符號標誌,係隻超越時空嗰文化現象。每隻人名都係追述得正早以箇隻人嗰先祖嗰歷史符號。但係隻隻地方嗰風俗文化都不同,咁也就有滴子人名文化冇拕歸入箇隻人名體系。
1989年,聯合國大會頒布兒童嗰權利嗰條約,裡頭嗰第7條第1項話「細伢子等出生嗰時間要直接登記佢嗰名字」、「細伢子,生下來就擁有有自家嗰名字嗰權利」(shall have the right from birth to a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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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住嘚南昌嗰經歷係話意大利傳教士、學者利瑪竇到公元1595年6月-1598年6月嗰箇段時間裡頭住嘚南昌嗰經過歷程。居昌嗰期間,佢通過兵部侍郎石星嗰好友王繼樓醫生,結識到許時間江西嗰社會名流,像建安王朱多㸅、樂安王朱多焿、江西巡撫陸萬垓、南昌知府王佐、文學家李日華、理學家章潢箇滴子南昌嗰上流人物。佢也短得機會就刊發關於西方宗教知識嗰書冊,末後佢都拕邀請到江西第一學府——白鹿洞書院進行講學活動,做起中國嗰第三間教堂——「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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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佢係拕用做區別個人嗰獨立性、家族歸屬性,箇類有排他差異性質嗰一種特別語言。佢係一隻人嗰個人符號標誌,係隻超越時空嗰文化現象。每隻人名都係追述得正早以箇隻人嗰先祖嗰歷史符號。但係隻隻地方嗰風俗文化都不同,咁也就有滴子人名文化冇拕歸入箇隻人名體系。
1989年,聯合國大會頒布兒童嗰權利嗰條約,裡頭嗰第7條第1項話「細伢子等出生嗰時間要直接登記佢嗰名字」、「細伢子,生下來就擁有有自家嗰名字嗰權利」(shall have the right from birth to a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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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住嘚南昌嗰經歷係話意大利傳教士、學者利瑪竇到公元1595年6月-1598年6月嗰箇段時間裡頭住嘚南昌嗰經過歷程。居昌嗰期間,佢通過兵部侍郎石星嗰好友王繼樓醫生,結識到許時間江西嗰社會名流,像建安王朱多㸅、樂安王朱多焿、江西巡撫陸萬垓、南昌知府王佐、文學家李日華、理學家章潢箇滴子南昌嗰上流人物。佢也短得機會就刊發關於西方宗教知識嗰書冊,末後佢都拕邀請到江西第一學府——白鹿洞書院進行講學活動,做起中國嗰第三間教堂——「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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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佢係拕用做區別個人嗰獨立性、家族歸屬性,箇類有排他差異性質嗰一種特別語言。佢係一隻人嗰個人符號標誌,係隻超越時空嗰文化現象。每隻人名都係追述得正早以箇隻人嗰先祖嗰歷史符號。但係隻隻地方嗰風俗文化都不同,咁也就有滴子人名文化冇拕歸入箇隻人名體系。
1989年,聯合國大會頒布兒童嗰權利嗰條約,裡頭嗰第7條第1項話「細伢子等出生嗰時間要直接登記佢嗰名字」、「細伢子,生下來就擁有有自家嗰名字嗰權利」(shall have the right from birth to a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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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住嘚南昌嗰經歷係話意大利傳教士、學者利瑪竇到公元1595年6月-1598年6月嗰箇段時間裡頭住嘚南昌嗰經過歷程。居昌嗰期間,佢通過兵部侍郎石星嗰好友王繼樓醫生,結識到許時間江西嗰社會名流,像建安王朱多㸅、樂安王朱多焿、江西巡撫陸萬垓、南昌知府王佐、文學家李日華、理學家章潢箇滴子南昌嗰上流人物。佢也短得機會就刊發關於西方宗教知識嗰書冊,末後佢都拕邀請到江西第一學府——白鹿洞書院進行講學活動,做起中國嗰第三間教堂——「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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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佢係拕用做區別個人嗰獨立性、家族歸屬性,箇類有排他差異性質嗰一種特別語言。佢係一隻人嗰個人符號標誌,係隻超越時空嗰文化現象。每隻人名都係追述得正早以箇隻人嗰先祖嗰歷史符號。但係隻隻地方嗰風俗文化都不同,咁也就有滴子人名文化冇拕歸入箇隻人名體系。
1989年,聯合國大會頒布兒童嗰權利嗰條約,裡頭嗰第7條第1項話「細伢子等出生嗰時間要直接登記佢嗰名字」、「細伢子,生下來就擁有有自家嗰名字嗰權利」(shall have the right from birth to a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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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住嘚南昌嗰經歷係話意大利傳教士、學者利瑪竇到公元1595年6月-1598年6月嗰箇段時間裡頭住嘚南昌嗰經過歷程。居昌嗰期間,佢通過兵部侍郎石星嗰好友王繼樓醫生,結識到許時間江西嗰社會名流,像建安王朱多㸅、樂安王朱多焿、江西巡撫陸萬垓、南昌知府王佐、文學家李日華、理學家章潢箇滴子南昌嗰上流人物。佢也短得機會就刊發關於西方宗教知識嗰書冊,末後佢都拕邀請到江西第一學府——白鹿洞書院進行講學活動,做起中國嗰第三間教堂——「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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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佢係拕用做區別個人嗰獨立性、家族歸屬性,箇類有排他差異性質嗰一種特別語言。佢係一隻人嗰個人符號標誌,係隻超越時空嗰文化現象。每隻人名都係追述得正早以箇隻人嗰先祖嗰歷史符號。但係隻隻地方嗰風俗文化都不同,咁也就有滴子人名文化冇拕歸入箇隻人名體系。
1989年,聯合國大會頒布兒童嗰權利嗰條約,裡頭嗰第7條第1項話「細伢子等出生嗰時間要直接登記佢嗰名字」、「細伢子,生下來就擁有有自家嗰名字嗰權利」(shall have the right from birth to a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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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住嘚南昌嗰經歷係話意大利傳教士、學者利瑪竇到公元1595年6月-1598年6月嗰箇段時間裡頭住嘚南昌嗰經過歷程。居昌嗰期間,佢通過兵部侍郎石星嗰好友王繼樓醫生,結識到許時間江西嗰社會名流,像建安王朱多㸅、樂安王朱多焿、江西巡撫陸萬垓、南昌知府王佐、文學家李日華、理學家章潢箇滴子南昌嗰上流人物。佢也短得機會就刊發關於西方宗教知識嗰書冊,末後佢都拕邀請到江西第一學府——白鹿洞書院進行講學活動,做起中國嗰第三間教堂——「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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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佢係拕用做區別個人嗰獨立性、家族歸屬性,箇類有排他差異性質嗰一種特別語言。佢係一隻人嗰個人符號標誌,係隻超越時空嗰文化現象。每隻人名都係追述得正早以箇隻人嗰先祖嗰歷史符號。但係隻隻地方嗰風俗文化都不同,咁也就有滴子人名文化冇拕歸入箇隻人名體系。
1989年,聯合國大會頒布兒童嗰權利嗰條約,裡頭嗰第7條第1項話「細伢子等出生嗰時間要直接登記佢嗰名字」、「細伢子,生下來就擁有有自家嗰名字嗰權利」(shall have the right from birth to a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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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住嘚南昌嗰經歷係話意大利傳教士、學者利瑪竇到公元1595年6月-1598年6月嗰箇段時間裡頭住嘚南昌嗰經過歷程。居昌嗰期間,佢通過兵部侍郎石星嗰好友王繼樓醫生,結識到許時間江西嗰社會名流,像建安王朱多㸅、樂安王朱多焿、江西巡撫陸萬垓、南昌知府王佐、文學家李日華、理學家章潢箇滴子南昌嗰上流人物。佢也短得機會就刊發關於西方宗教知識嗰書冊,末後佢都拕邀請到江西第一學府——白鹿洞書院進行講學活動,做起中國嗰第三間教堂——「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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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佢係拕用做區別個人嗰獨立性、家族歸屬性,箇類有排他差異性質嗰一種特別語言。佢係一隻人嗰個人符號標誌,係隻超越時空嗰文化現象。每隻人名都係追述得正早以箇隻人嗰先祖嗰歷史符號。但係隻隻地方嗰風俗文化都不同,咁也就有滴子人名文化冇拕歸入箇隻人名體系。
1989年,聯合國大會頒布兒童嗰權利嗰條約,裡頭嗰第7條第1項話「細伢子等出生嗰時間要直接登記佢嗰名字」、「細伢子,生下來就擁有有自家嗰名字嗰權利」(shall have the right from birth to a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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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住嘚南昌嗰經歷係話意大利傳教士、學者利瑪竇到公元1595年6月-1598年6月嗰箇段時間裡頭住嘚南昌嗰經過歷程。居昌嗰期間,佢通過兵部侍郎石星嗰好友王繼樓醫生,結識到許時間江西嗰社會名流,像建安王朱多㸅、樂安王朱多焿、江西巡撫陸萬垓、南昌知府王佐、文學家李日華、理學家章潢箇滴子南昌嗰上流人物。佢也短得機會就刊發關於西方宗教知識嗰書冊,末後佢都拕邀請到江西第一學府——白鹿洞書院進行講學活動,做起中國嗰第三間教堂——「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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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佢係拕用做區別個人嗰獨立性、家族歸屬性,箇類有排他差異性質嗰一種特別語言。佢係一隻人嗰個人符號標誌,係隻超越時空嗰文化現象。每隻人名都係追述得正早以箇隻人嗰先祖嗰歷史符號。但係隻隻地方嗰風俗文化都不同,咁也就有滴子人名文化冇拕歸入箇隻人名體系。
1989年,聯合國大會頒布兒童嗰權利嗰條約,裡頭嗰第7條第1項話「細伢子等出生嗰時間要直接登記佢嗰名字」、「細伢子,生下來就擁有有自家嗰名字嗰權利」(shall have the right from birth to a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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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瑪竇住嘚南昌嗰經歷係話意大利傳教士、學者利瑪竇到公元1595年6月-1598年6月嗰箇段時間裡頭住嘚南昌嗰經過歷程。居昌嗰期間,佢通過兵部侍郎石星嗰好友王繼樓醫生,結識到許時間江西嗰社會名流,像建安王朱多㸅、樂安王朱多焿、江西巡撫陸萬垓、南昌知府王佐、文學家李日華、理學家章潢箇滴子南昌嗰上流人物。佢也短得機會就刊發關於西方宗教知識嗰書冊,末後佢都拕邀請到江西第一學府——白鹿洞書院進行講學活動,做起中國嗰第三間教堂——「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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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佢係拕用做區別個人嗰獨立性、家族歸屬性,箇類有排他差異性質嗰一種特別語言。佢係一隻人嗰個人符號標誌,係隻超越時空嗰文化現象。每隻人名都係追述得正早以箇隻人嗰先祖嗰歷史符號。但係隻隻地方嗰風俗文化都不同,咁也就有滴子人名文化冇拕歸入箇隻人名體系。
1989年,聯合國大會頒布兒童嗰權利嗰條約,裡頭嗰第7條第1項話「細伢子等出生嗰時間要直接登記佢嗰名字」、「細伢子,生下來就擁有有自家嗰名字嗰權利」(shall have the right from birth to a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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