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貧法修正案》(英文:Poor Law Amendment Act)係1834年,英國政府為到解決先頭嗰《救貧法》濫救、亂救嗰弊端而頒佈嗰一隻修正案。新嗰修正案不再救濟勞動屋(Workhouse)外頭嗰艱難人,住嘚勞動屋裡頭嗰人也要從事工作,報酬又不高,條件也瑣,想出去會人哈要批准,故係冇幾多人申請住進勞動屋,箇也惹得好多批評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