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江西)
江西嗰議會係公元1912年2月1號由江西諮議局改組過來嗰,末後佢一徑係江西嗰最高嗰立法機構。到1924年嗰北伐戰爭期間,江西拕外部政治、軍事力量控制,𠵹江西議會就最終失吥佢嗰政治權力。
江西議會係承繼自清朝新政舞起來嗰江西諮議局。清朝政府快落臺嗰時間,諮議局對召集臨時議會冇表示幾大子嗰興趣,故係江西嗰學生等辛亥革命之後合夥倡議組織臨時議會,一下擬定正選舉簡章。[1][2]箇時間,諮議局副議長葉先圻同得常駐議員,一下呈請許時間嗰都督彭程萬,希望佢召集全體議員,以集會組織「臨時參議院」做為行政監督,跟得共同商量改革事務。
箇時間活躍嘚江西政壇嗰箇隻公團想憑得自簡嗰政治實力,借得「革命」就係「革故鼎新」嗰口號,準備否認清朝諮議局全部議員嗰資格。學界也主動要求成立臨時議會,反對諮議局代行臨時議會之職。歐陽魁做頭嗰93隻江西學子聯名上書江西督府,要求取消諮議局,同得擬定臨時議會選舉章程。
𠵹諮議局嗰議員都到政治上進行抵抗,召集全體議員前提就冇眼嘍。末後諮議局局長葉先圻、陳永懋箇滴子人開始同學界合作。兩方商議過後,學生擬定嗰選舉章程拕採納,但由兩團體聯名通電各屬,召集議員揸時開會。葉先圻、歐陽魁接得發佈另一文,請求各屬贊成原議,跟到催取各屬旅省嗰人數表冊。[3]
1912年年頭,建立嘚先頭諮議局嗰政治基礎上嗰「江西省臨時議會」。第年年頭臨時議會正式改名做「江西省議會」。但因為許時間嗰政治環境非常瑣,議會嗰選舉、召開、議事箇滴子基本政治功能都運作艱難。故係1924年後,江西議會就實際上名存實亡哩。
1911年12月,馬毓寶上任江西都督。就任冇下子佢就意識到設立臨時議會嗰重要性,故係佢仰上頒佈召集辦法:江西每縣選舉一人,以品學優良、道德高尚、平日留心時事者為優先,令政治部與各縣辦理。[4]先頭嗰諮議局副議長、現任政事部副部長葉先圻同得南昌紳民商議過後,覺得召集先頭嗰諮議局議員改組議會嗰想法係舞不正嗰,各縣旋派代表嗰方法又急不得,𠵹佢主張各縣在昌嗰紳商各就選出三人,做為各自嗰代表起,末後各府搦連記投票嗰方式選過湊,一隻縣選一人,同得早以嗰議員合做臨時議會議員。
選舉規則接得拕送到都督府,前諮議局議員、現任政事部部長賀贊元話要不得。佢呈文到督府,話明諮議局不得組織臨時議會嗰三隻理由。[5]諮議局也寫文到督府,話佢組織議會係得到過前任都督彭程萬嗰許可,再話現督府顧問吳、高也商議過,故係冇滴子侵犯都督大權嗰可能。[6]臨時議會跟到發電南京,控訴嘚中華民國大總統聽,話賀贊元把持政柄、破壞共和。都督馬毓寶𠵹就出面進行調停。
箇多人相互推諉,提案就拕拖晏哩上個月。各屬推出初選人員之後,賀贊元接得推託阻撓,頭選後背嗰複選故係也一徑拕後延。[7][8]許時間有人話賀贊元因南潯鐵路公債嗰事,跟舊諮議局議員挭嘚仗,故係賀贊元可能不願意承認舊日議員。[9]箇時間在昌嗰各地學生為主嗰社會人士,覺得賀贊元多獨斷專行傷哩,舞得延誤政事,故係同得舊議員商議,要揸得江浙等地嗰已有辦法,到法定期間由人民自由召集議會。
1912年1月6號,頭選出來嗰200喇隻新、舊議員,到諮議局裡頭正式舉行複選大會,同得選出五人去請求吳護督蒞臨監督。礙得賀贊元嗰緣故,吳護督冇蒞會。與會人士為得完備政治程式,一手公推舊議員傅壽康、詹聯芳、羅詮三人做代表,前往軍政府進行報備;一手請48隻舊議員監察投票,接得選出新議員80人。末底督,江西臨時省議會就係箇新、舊議員128人組成嗰。[10][11]
1912年2月1號,江西臨時議會正式開幕,會場係先頭清朝諮議局嗰舊屋。新選任嗰八十位議員佔得全議員數嗰三分之二,「均系遊學外洋及富有知識道德之人」,江西公眾覺得係一批「新士紳」替吥「舊士紳」。[12]臨時議會正式召開會議之後,劉景烈拕選做議長,宋育仁、陳鴻鈞做副議長。臨時議會開幕嗰時間,馬毓寶蒞會祝賀。議長劉景烈到答辭裡頭表示「臨時議會,宣揚民意,指導行政,是謂地方監督機關」。[13]
江西臨時議會由籌備到成立,拖延持久,一徑到1912年2月才正式運作。箇之前嗰1月下旬,江西督府參事廳已制定正《江西省臨時約法》,由九江軍政府都督馬毓寶公佈,全法統共七章、六十條。[14]江西臨時議會就係到箇部約法嗰框架下頭運作嗰。
臨時議會到1912年5月1號正式閉會。召開期間,議決由暫行官制、各級地方自治章程、都督薪俸規定同得任官審定資格箇滴子政治舉措舞起,接得討論江西嗰新政治組織嗰各項建制同得系列法規,箇顯得許時間江西政治已經出現「省政自決」嗰傾向。
臨時議會召開期間攏共討論過嗰議案數箇下考究艱難,但有兩大案引起過廣泛嗰探討:一係反對南京臨時政府以南潯鐵路抵借外債;一係臨時參議院選舉爭議。
1912年8月10號,江西省議會議員選舉法正式公佈,各地揸得人口比例八十萬人裡頭選一人,全贛攏共得三十五隻名額。中國各省裡頭排到直隸、江蘇、浙江後背,位嘚第四位。[15]參議員由議會選舉產生,眾議員同得議會議員揸得共樣條件嗰選民選舉產生。議會議員嗰名額係眾議員嗰四倍之多,全贛攏共得一百四十隻名額。
1912年9月4號,第一屆江西省議會選舉法正式公佈,選舉人資格設定為:年滿二十一歲、居贛滿兩年、學歷有小學以上或同等學歷、財產不動產有五百元者。[16]箇低過江西諮議局嗰選舉資格條件(分頭係二十五歲、十年、中學、五千元)非常多。新選舉法裡頭對消極資格、政治參與範圍嗰設定也有蠻大程度嗰寬鬆,箇體現共和體制下頭民權改善嗰新景象。末後統計得出,全贛選民人數同得先頭諮議局比,增加近八十倍,選民數佔全部人口比例由先頭嗰中國第十八名一下蹤到第五名。[17]
機構 | 江西人口 | 選民人數 | 百分比 |
---|---|---|---|
江西省諮議局 | 2398 7317 | 6 2681 | 0.26% |
江西省議會 | 2398 7317 | 497 2692 | 20.73% |
議會選民人數嗰增加得快傷嘍也可能有選民調查工作不認真箇滴子因素。新嗰選舉方式哈係沿襲諮議局嗰「複選法」,搦縣做初選區,合數州、縣做複選區,全贛嗰八十一縣拕分做六隻複選區。1912年12月頭開始初選,一個月之後進行複選。因為選民激增,選舉過程相當激烈,黨派之間嗰互相競爭也產生蠻多糾紛。先頭籌辦選務嗰時間,就有人質疑選民人數嗰查報。共和黨就舉報江西選民冊「多者報二十余萬,少僅千餘,均不符人口實數」。[18]好似永豐嗰選民總數先頭攏共改過三到,相差15000人,縣知事末後拕予以記過處分。[19]
故係,許時間嗰選舉總監李烈鈞電飭各選區,務必當確實選民數。玉山知縣哈主張籌辦處派專員親赴各屬調查,揸得選舉名冊,一人納捐一元做為「享選權」嗰代價,𠵹防止選舉人數嗰浮報漏報。[20]共和黨黨員張益芳先覺得德化選區鄉董張敦綿有賄選之嫌,仰上帶人強力阻留票匭,箇引起江西交通部嗰不滿。[21]末後,張益芳哈控告選舉人張于潯年齡不實,經籌備國會事務局嗰裁定表示不確。[22]3月舉行嗰參議員選舉,因同得另一候選人同票,張益芳接得控訴辦理選務當局辦事拖延。[23]選舉期間更假有暴力事件嗰產生,像萬載知縣蔡安邦拕共和黨揭發選舉舞弊,佢有量派兵持械搗亂共和黨黨部。[24]以來,1913年嗰議會選舉顯示出江西內部黨派之間白熱化嗰政治競爭。到國民黨佔據政治優勢嗰情況下,共和黨不住嗰揭發國民黨控制選務嗰醜聞,故係起著有效嗰政治監督作用。好似1912年10月,到選舉籌嗰起頭嗰時間,共和黨就表示對國民黨選務工作嗰不合意:
現在無省無黨,無黨不爭,若令一黨獨操選政之權,則通同舞弊,勢所難免。今江西六區複選監督皆國民黨員,臨江饒撫三區知事,本皆國民黨員,遂皆委充監督。贛州、南昌二區則以司法次長徐元詰充之;吉安一區論地理上之便利,當以廬陵為宜,而委國民党之吉水知事劉存一,即以吉安為複選區,劉存一調任廬陵,便改廬陵為複選區,輾轉遷就,總不越國民黨之勢力範圍,循是而論,非國民黨不得為監督,即非國民黨不得選出議員。[25]
話係一徑拕共和黨批評,國民黨哈係成功贏得選舉。江西眾議員統共三十五人,國民黨佔得二十七名,即77%。[26][27][28]國民黨另有十隻參議員,咁江西國會議員嗰全部名額裡頭,國名黨籍議員佔82%。江西議會議員140人當中,國民黨也贏得104席,佔74%。
議會140名議員嗰背景資料冇齊整,但就江西參、眾兩院嗰議員資料來話,可以相出:
跟得議會議員同時間選出嗰眾議員三十五名,加帶議會推舉嗰十隻參議員,攏共四十五人。箇四十五人裡頭,12人有科舉功名,佔26.7%;17人係留日出身,佔37.8%,要係加上國內新式學堂出身嗰五人湊,有文化背景嗰議員佔得48.9%。年齡嗰話,四十五名參、眾議員平均33.42歲,許時間中國各省同比率係36.5歲,先頭江西諮議局嗰資政院議員平均年齡係44.17歲。新選議員凈有五人係頭早嗰諮議局議員。故係,有才嗰後生人係江西第一屆省議會嗰重要特色。
江西第一屆眾議院議員名單[29](按姓氏筆劃排列) | ||||||
---|---|---|---|---|---|---|
姓名 | 籍貫 | 黨籍 | 學歷 | 經歷 | 年齡 | 區屬 |
王恒 | 瑞昌 | 國 | 35 | 一 | ||
王有蘭 | 興國 | 國 | 日本中央大學 | 秀才,同盟會成員,參議會江西代表,江西內務司長 | 27 | 二 |
王侃 | 東鄉 | 國 | 日本帝國大學法科 | 江西司法司司長 | 30 | 五 |
文羣 | 萍鄉 | 國 | 早稻田大學政經科 | 同盟會員,1912年臨時參議員 | 32 | 三 |
李國珍 | 武寧 | 和 | 早稻田大學政經科 | 參議員 | 31 | 一 |
辛際唐 | 萬載 | 國 | 39 | 四 | ||
邱冠棻 | 廬陵 | 國 | 早稻田大學政經科 | 陝西知縣,江西理財局長,財政司主計科長 | 28 | 六 |
吳宗慈 | 南豐 | 優貢生 | 內閣記名道尹,江西民報主任 | 35 | 五 | |
徐秀鈞 | 德化 | 國 | 早稻田大學政經科 | 江西教育會組辦者,曾入幕徐世昌。參與石家莊之變 | 34 | 一 |
陳子斌 | 石城 | 國 | 北京法律學堂 | 大理院法官 | 28 | 二 |
陳鴻鈞 | 上猶 | 國 | 日本中央大學法律科 | 臨時議會副會長,參議員 | 34 | 二 |
梅光遠 | 南昌 | 民 | 舉人 | 內閣中書,財政部清理官產處處長 | 33 | 一 |
郭同 | 上饒 | 和 | 參議員 | 34 | 三 | |
張于潯 | 南昌 | 國 | 陸軍中學,日本振武學校,巴黎法科大學 | 受李烈鈞委派興修水利 | 26 | 一 |
黃懋鑫 | 武寧 | 國 | 優貢生,江西初級師範學校,法政學校 | 江西速記學校教務長 | 27 | 一 |
黃攻素 | 玉山 | 國 | 29 | 三 | ||
黃裳吉 | 鄱陽 | 和 | 36 | 三 | ||
黃格鷗 | 清江 | 國 | 29 | 四 | ||
黃象熙 | 臨川 | 孝廉 | 諮議局議員,資政院議員 | 37 | 五 | |
曾幹楨 | 會昌 | 國 | 日本中央大學法科,明治大學商科 | 江西法制專校校長 | 36 | 二 |
曾有瀾 | 長寧 | 和 | 參議員 | 39 | 二 | |
程鐸 | 鄱陽 | 國 | 早稻田大學政經科 | 江西法政專校教員,臨時議會議員 | 27 | 三 |
彭學浚 | 安福 | 國 | 32 | 六 | ||
賀贊元 | 永新 | 國 | 舉人 | 郵傳部主事,江西教育會會長,諮議局議員,江西督府政事部長 | 36 | 六 |
葛莊 | 雩都 | 國 | 41 | 二 | ||
鄒繼龍 | 新淦 | 國 | 31 | 四 | ||
劉景烈 | 贛縣 | 和 | 日本士官學校 | 臨時議會議長 | 34 | 二 |
歐陽沂 | 宜黃 | 國 | 34 | 五 | ||
歐陽成 | 吉水 | 國 | 日本中央大學政法本科 | 34 | 六 | |
潘學海 | 上高 | 國 | 早稻田大學政經科,中央大學研究科 | 臨時議會議員 | 37 | 四 |
鄭元 | 南城 | 國 | 36 | 五 | ||
盧元弼 | 宜春 | 國 | 輔博士弟子,優貢生 | 同盟會宜春分部部長,勸學所所長 | 38 | 四 |
賴慶暉 | 龍南 | 國 | 日本法政大學專門部法律科 | 江西監察廳廳長,審判庭庭長,內務司科長 | 31 | 二 |
戴書雲 | 餘干 | 國 | 副榜 | 諮議局議員 | 41 | 三 |
羅家衡 | 廬陵 | 國 | 慶友會江西負責人,江西法政專校校長,內務司司長 | 29 | 六 |
備注:
江西議會議員嗰任期係三年制。1913年2月成立嗰頭屆江西議會規定每年舉行一趟常會,第一次常會就到箇年2月24日至5月24日舉行。2月24日江西議會開幕後,任壽祺拕選做議長,顏丙臨、歐陽莘做副議長,箇三隻人都係國民黨籍。開幕式上李烈鈞發表祝詞,希望江西議會「對於政府則監督之,對於立法則持重之」,同時間哈提出江西政治嗰五大重點議題,擢請議會研究討論。[30]
1913年7月,二次革命爆發,江西議會拕解散。洪憲帝制完結之後,1916年10月1日江西議會復會,同期舉行第二次常會,至12月20日閉幕,為期八十日。
1917年至1918年4月期間,民政長戚揚嗰強力阻撓,咁江西議會光就召開兩次臨時會議,第一屆議會就仰上結束。
- ↑ 《江西臨時議會選擇簡章》,《江西民報》,1911年12月18日
- ↑ 《本省臨時會選舉簡章》,《申報》,1911年12月31日
- ↑ 《臨時會議辦法的確定》,《江西民報》,1911年12月26日
- ↑ 《江西新猷種種》,《申報》,1911年10月12日、11月14日
- ↑ 《諮議員與賀部長》,《江西民報》,1912年1月4日
- ↑ 《贛議會電控民政長》,《江西民報》,1911年11月26日
- ↑ 《江西新事務紀》,《申報》,1911年11月16日
- ↑ 《贛議會電控民政長》,《申報》,1911年11月26日
- ↑ 《贛省政要彙聞》,《申報》,1911年11月29日
- ↑ 《贛省最近大事紀》,《申報》,1911年11月25日、26日
- ↑ 《江西臨時省議會公電》,《民立報》,1912年1月13日
- ↑ 《贛省近事片片》,《申報》,1912年2月9日
- ↑ 《贛省臨時議會開幕》,《申報》,1912年2月10日
- ↑ 《辛亥革命資料》,第618-621頁,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
- ↑ 《參議院改定省議會員額》,《申報》,1912年9月9日
- ↑ 《政府公報》,民國元年八月十一日,第61-77頁
- ↑ 《清末江西省諮議局,1909-1911》,周芳上
- ↑ 《籌備國會事務局致九江都督電》,《政府公報》之187、193號,民國元年十一月四日、十日
- ↑ 《江西都督與籌備國會事務局電》,《政府公報》之233號,民國元年十二月二十日
- ↑ 《選舉權之價值一元》,《順天時報》,1912年12月1日
- ↑ 《政府公報》之226、233、247號,民國元年十二月十三日、十二月二十日及民國二年一月十三日
- ↑ 《政府公報》之306、318號,民國二年三月十四日、二十六日
- ↑ 《政府公報》之326、338、342號,民國二年四月三日、十六日及二十日
- ↑ 《政府公報》之246號,民國二年一月十二日
- ↑ 《籌備國會事務局致江西都督電》,《政府公報》之172號,民國元年十月二十日
- ↑ 《政府公報》之459號,民國二年八月十五日
- ↑ 《江西文獻》,第14、26期
- ↑ 《申報》,民國1913年2月9日
- ↑ 《政府公報》之459號,民國二年八月十五日;《江西文獻》,第14、26期;《申報》,民國二年二月九日
- ↑ 《贛省議會開幕之狀況》,《申報》,1913年3月2日